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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家属向企业借款,竟要交个人所得税?这是什么原因?
发布日期:2024/10/15 18:32:23浏览次数:0次

前言

王总因孩子婚房资金不足,齐女士提议向公司借款后归还,王总同意,大股东身份使借款顺利。齐女士签合同,房产证写其名。年底未还,公司财务未考虑个税只作普通借款。税务局称股东家属年终未还借款视为红利分配,需缴 20% 个税。王总不解,工作人员解释归还借款可凭材料退税,王总与财务商量补缴税款,风波平息。

PART 01

为啥股东家属借钱要交个税

在企业经营的过程中,股东有可能通过家属借款的方式,将企业的资金转入到个人账户,从而实现变相分红。

如果不对此类行为进行约束,股东就有可能规避“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比如,企业已经实现了盈利,但是还没有正式进行分红。股东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不想要缴纳分红税,于是让家属以借款的名义拿走资金,并且长期不归还,这样本质上与分红类似。

另外,如果股东家属可以无条件向公司借款,就有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资产被不合理地侵占。

这样不但会伤害到其它股东的利益,也可能会导致公司资金不足,影响到公司正常的经营和发展。

所以股东家属在向公司借款时,收取个人所得税,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约束这种行为。

PART 02

股东家属向企业借款注意事项

一、法律合规

在股东家属向企业借款时,需要具备完整的借款手续。

比如在借款合同上,需要有明确的借款金额、还款日期、利息、用途等,并且合同双方需要签字或盖章,保证其具备法律效力。

二、税务问题

在借款以后,尽量在规定时间内归还借款,避免跨年度还款。

如果年终依然没有归还借款,就会被视为股东红利分配,需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20%,并与税务局沟通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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