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税务筹划 > 问答信息

公司名下的房产,折旧费一定能够允许税前扣除吗?
发布日期:2023/11/22 18:05:02浏览次数:0次

公司名下的房产,折旧费一定能够允许税前扣除吗?

答复:

不一定的。需要看看房产是否用于公司经营使用。若是房产虽然在公司名下,比如买的住房,实际上却是股东家庭居住使用,则这样的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费不得税前扣除。

参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不得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与经营活动无关的固定资产”不得计算折旧扣除。

巧思益微信

010-85725652/53 13439113431 qiaosiyi_168@163.com

公司地址:北京朝阳区常通路3号院2号楼8层2单元9003

公司主营:财税咨询、税务筹划、节税设计、财务体系建设及账务合规、高新技术、商标及著作权申请登记。

版权所有 © 北京巧思益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京ICP备1801520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