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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去国外出差,国外的票据拿来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发布日期:2022/6/15 5:32:09浏览次数:82次
关于我们公司员工去国外出差,国外的那种票据拿回来,我们企业能入账,税前扣除吗?

答案:可以的,只要是真实的业务,有国外的形式发票可以入账,取得境外的票据允许税前扣除。


注意:纳税人取得境外的发票,与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可以作为税前扣除的凭证。但若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不能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则不可税前扣除。


参考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四条税前扣除凭证在管理中遵循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原则。真实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反映的经济业务真实,且支出已经实际发生;合法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的形式、来源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关联性是指税前扣除凭证与其反映的支出相关联且有证明力。第十一条企业从境外购进货物或者劳务发生的支出,以对方开具的发票或者具有发票性质的收款凭证、相关税费缴纳凭证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参考二: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审查时有疑义的,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


参考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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