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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户节税”将被严查,这些事老板一定要知道
发布日期:2020/7/14 7:22:59浏览次数:2719次
很多公司的财务不规范,不少老板随意的支出公司的财产,经常微信进行大额转账,有的为了少交20%的股东分红,频繁公转私或者用员工的账户进行收付款。但是随着国家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打击力度不断的加强,企业公私不分的后果越来越严重。

很多公司的财务不规范,不少老板随意的支出公司的财产,经常微信进行大额转账,有的为了少交20%的股东分红,频繁公转私或者用员工的账户进行收付款。但是随着国家的监管制度不断完善,打击力度不断的加强,企业公私不分的后果越来越严重。

2020年,税务将集中彻查频繁“公转私”,进行私户避税的相关企业,不仅要查公司账户,连带股东法人和股东的个人账户也将进行清查。

私户避税,偷税漏税的行为将面临严重的刑事责任,一旦被稽查,不光需要补税,严重的将会构成刑事责任,对企业的发展和个人造成严重的影响。

现在税务稽查手段越来越多,而且现在很多企业都被查出来了,一查就是好几年。没错,这不是在讲故事,而是在讲一个事实!

案例一

2018年5月,武汉国税公布一起偷税案件。

武汉某公司刘某(支付资金方)交待支付武汉xx包装有限公司(个人账户偷税方)法人代表高xx购货款82,445.86元,货款汇入高xx农业银行个人账户(账号622846005000263xxxx),武汉为远包装有限公司未开具发票,具体情况如下表,应补增值税11,979.31元。

是不是很详细?2010年账户流水都被查出来,只要你敢偷,税务就敢查,无论何年何月。 

案例二

2017年6月,眉山市某商业银行依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向眉山市人民银行反洗钱中心提交了一份有关黄某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眉山市人民银行立即通过情报交换平台向眉山市地税局传递了这份报告。

 黄某在眉山市某商业银行开设的个人结算账户,在2015年5月1日至2017年5月1日期间共发生交易1904笔,累计金额高达12.28亿元。这些交易主要通过网银渠道完成,具有明显的异常特征。(这个老板2年操作1904笔,金额这么高,这个企业出纳也够累的)

 其账户大额资金交易频繁,大大超出了个人结算账户的正常使用范畴。其账户不设置资金限额,不控制资金风险,不合常规。

 黄某本人身份复杂,是多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其个人账户与其控制的公司账户间频繁交易,且资金通常是快进快出,过渡性特征明显。(其实现实中大多数企业老板私户都是这么操作的)

 最终,税务查出来黄某2015年从其控股的眉山市公司取得股息、红利所得2亿元,未缴纳个人所得税4000万元。

案例三

北京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法人用个人账户收取客户购货款被罚将近24万:

 通州国税稽查局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李某兵在工商银行和兴业银行开立的个人账户进行检查,发现,以上两个账户均是用于收取客户汇入的购货款。

 经查,该公司当年度应申报而未申报收入2,219,332.08元,确认成本1,813,269.08元,应调增当年应纳税所得额406,063元,应追缴当年度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

 处罚决定:对公司少缴增值税377,286.46元、企业所得税101,515.75元分别处以0.5倍的罚款,金额合计239,401.11元。

这些例子告诉我们:

1.个人账户大额和可疑交易银行税务将共享信息

国办函[2017]84号这个重量级文件,明确了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税务机关、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机关以及国务院银行业、证券、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组成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评估工作组的工作思路。要求各部门发现异常,互相分享信息。之前税务掌握私人账户资金变动是非常困难的,现在变得越来越容易!

 2.法人和公司账户频繁资金往来风险大

根据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虽然有权查询个人和企业银行账户,但是程序和掌握的信息有限,执法力度往往打折扣。但从2018年开始,各地金融机构与税务、反洗钱机构合作势必加大,老板私人账户与公司对公户之间频繁的资金交易都将面临监控。

 3.虚开发票路子彻底堵死

为什么还和虚开发票有关系呢?因为目前主流的虚开发票的方式往往是高开发票扣除手续费后流回公司老板私人账户。以后这些异常的资金交易被监管之后,虚开发票的资金流水落石出!虚开发票走到尽头!

 4.公司偷税必然遭严查

公司偷税的一贯伎俩往往也是公司收入频繁流入老板个人账户!税务和银行没有深度合作之前,似乎税务的稽查手段有限。但是现在可能在税务局拿到银行的数据就已经大体发现企业偷税的链条了!

 2019年,我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号),明确:2月1日起,严惩虚构支付结算,公转私、套取现金,支票套现!

 

那么老板们知道个人账户到底要进账多少会被查吗?

1、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

 2、非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外币等值20万美元以上(含20万美元)的款项划转。

 3、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外币等值10万美元以上(含10万美元)的境内款项划转。

 4、自然人客户银行账户与其他的银行账户发生当日单笔或者累计交易人民币20万元以上(含20万元)、外币等值1万美元以上(含1万美元)的跨境款项划转。

老板们千万不要再用个人银行账户隐藏公司收入少缴税款啦!

 否则一旦被查,补缴税款是小事,还要缴大量的滞纳金和税务行政罚款,如果构成犯罪的,那可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且行且珍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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