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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经常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请问中奖的奖金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发布日期:2024/1/24 18:42:54浏览次数:0次

问题:

我经常买福利彩票、体育彩票,请问中奖的奖金所得,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01.答复:

需要区分情况:

情况一: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中奖不超过1万元的,免征个税。

情况二:福利彩票、体育彩票的中奖超过1万元的,全额按照偶然所得征收20%的个税。应由奖金支付方代扣代缴。

注意:这里的1万元,是指的一次性中奖所得。偶然所得个税是按次征收。比如我当天买了福利彩票、同时也买了体育彩票,当天同时都中奖了,各自中奖0,8万元,由于合计超过了1万元,需要全额征收20%的个税。

02.政策参考: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取得体育彩票中奖所得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为了有利于动员全社会力量资助和发展我国的体育事业,经研究决定,对个人购买体育彩票中奖收入的所得税政策作如下调整:凡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超过1万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收个人所得税。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发行收入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 ),对个人购买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奖券一次中奖收入不超过10000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对一次中奖收入超过10000元的,应按税法规定全额征税。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规定,第六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个人所得的范围:偶然所得,是指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偶然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以每次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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